導讀: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企業排放的燃氣鍋爐廢氣,是否需要安裝自動監測設備進行監測?如是,環保部門是否應當發文明確安裝哪些污染因子的自動監測設備?
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,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由環保部門根據區域大氣環境承載力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及排污單位排放的污染物種類、數量和濃度等確定后公布。
那么: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企業排放的燃氣鍋爐廢氣,是否需要安裝自動監測設備進行監測?如是,環保部門是否應當發文明確安裝哪些污染因子的自動監測設備?
回復如下:
1、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有關規定,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,與生態環境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。
2、安裝、使用、管理等具體要求,按照生態環境部門核發的排污許可證及《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火力發電及鍋爐》(HJ820-2017)有關規定執行。
3、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有相關規定的,從其規定。